第三百七十九章 大明丧制:一视同仁(4 / 4)
即无论是死了父亲还是死了母亲,都需要一视同仁,亲生儿子需要服丧三年,非亲生儿子服丧一年。
这种规定是有着积极性的,以孝立国,推崇孝道,这在古代是人性之本。
毕竟“忠孝”是衡量一切的标准,所谓的“举孝廉”,就把孝放在最前面,还有“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等。
不过,这个规定也可能害死人。
比如某举人考了几十年,终于中了进士,已经五十多岁了,好不容易当官坐堂,还没喝几口茶,母亲去世了,伤心欲绝,给朝廷报告一声,然后回家奔丧,守孝三年。
三年过了,可以回来继续当自己的官了,老熟人都已经升迁了,自己还是小小办事员。那就接着熬资历吧,这眼看着熬出头,升官当了侍郎,突然之间,父亲大人又走了。
没办法,只好回家奔丧,再次守孝三年。
等到三年之后,自己都已经六十好几,身体大不如从前,老眼昏花,回到朝廷还没几天,就因为错别字挨批,贬官而去……
这在元代与之前的一些朝代中,父亲去世了还是守孝三年的,但对于母亲去世,很多时候只需要守孝一年。
朱元璋的丧制革新,提升了“母亲”的地位,相应的“庶子”地位也得到提升,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还是有着一定的平等思想,他选择朱允炆作为接班人,而不是选择朱允熥,或许也有着这种思维在其中。
茹瑺、杨溥进入黄家,也免不了掩下双眼,低声哭上两声,喊两句“黄老人家,你怎么就死了呢……”
黄甸是百姓,只能用死。
按照朝廷规定,“皇帝”死称“崩”,“公侯、贵戚、世袭爵”死称“薨”,“大臣”死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死称“死”。
在明朝,配得上死的,也只有百姓了,什么官员都不配称死。
所以如果在明代有人骂某位官员“死老头子”的时候,很可能不是打情骂俏,而是骂他不配当官,只配当个下等的百姓……
待宾客散去时,茹瑺、杨溥却留了下来。
黄祥原本想要让人打发几人离开,不要打扰你自己守灵,可下人去了几次都赶不走,黄祥只好安排安排黄亮守灵,带着黄矩去见茹瑺。
茹瑺也清楚在这个节骨眼上,实在是不适合谈论“公事”,但自己时间不多,不可能一直停留在忻州,只好违背常情。
“黄某谢过几位,只不过老爷子离去不久,我等为人子孙,还需灵堂尽孝,无法招待,还请谅解……”
黄祥言语冰冷,只差指着茹瑺的鼻子大骂,我们不招待,你咋还不走,要点脸不?
茹瑺面对这点攻击自是无所谓,朝廷里混久了,脸皮厚实多了,只平静地问道:“我听闻忻州衙门拿走了你们的煤矿山,还强制迁移你们至北直隶,这些事可都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