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65】(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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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茉明明没学过弹钢琴。
她对艺术有细胞却没有喜欢,学生时代一个跳舞,就已经快要了她和周子珩两个人都命。
她也不爱穿旗袍,扬言过那是最没办法打架的布料。可今天的阮茉却穿着贴身印花绸缎,踩着小高跟。
头发打了卷,一身妩媚,坐在了钢琴前。
其实周子珩也不是那么喜欢旗袍,只是觉得阮茉穿着会显得很文静。
阮茉一抚长发。
这是她鲜有的紧张时刻,因为谱子真的是硬给记下来的。
琴键也是硬记住位置,她是完全看不懂那些小蝌蚪。
可还是想弹到比克莱德曼还要好听,前阵子预约的钢琴老师也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零基础还要学《致爱丽丝》的人。
《致爱丽丝》可不是《梦中的婚礼》,那可是贝多芬的东西,古典派钢琴家的代表作,阮茉每天下去都要苦坐在钢琴前,一遍又一遍去看老师的指法。
但最后,居然真的被她给扒了下来。
钢琴老师惊叹阮茉的记忆力,阮茉满脑子却只有上台时一定一定不要出丑。她在上台前在公司楼下的休闲琴房里又猛练了数十边,然而真到了上场,原来依旧会紧张。
紧张的小茉莉,将手指按在了琴键上。她深深吸了口气,似乎感觉到了一束熟悉的目光。
不用回头,也能知道。
那是周子珩的。
是哥哥的。
那一刻,像是清流滚入了心田,那一刻,窗外的乌云越来越压近。
阮茉的右手无名指,按下了《致爱丽丝》的第一声键。
楼外的云层突破了临界点。随着琴声,进入到了第二部分,曲子里的调逐渐拔高,手指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流动。
调转回开篇。
两段之后,声音变为了低沉。
就似突然有人在低吼,有人失恋了,在挣扎。在场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陷入在这异常好听的钢琴曲中。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是第一次听《致爱丽丝》,但没想到阮总居然弹出了属于她独有的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