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八章:大三元之殿试状元!(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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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王之祸、史书昭昭,此不可以不警醒也。
有明一代。
明太祖朱元璋,令藩王分等世袭。
亲王嫡长子为王世子,长孙为世孙、冠服一品。
诸子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
嫡长孙为长孙、冠服二品。
诸子为镇国将军,从一品。
孙辅国将军,从二品。
曾孙奉国将军,从三品。
四世孙镇国中尉,从四品。
五世孙辅国中尉,从五品。
六世孙以下奉国中尉,从六品。
比之七品父母官亦高出一级。
‘孟子’云;君为轻、民为贵、社稷次之......”
“万历东征倭寇,西平孛拜,南打播州。
耗尽太仓银一千余万两!
此不能谓之穷兵黩武,亦扬国威哉......
然,嘉靖岁入太仓银四五百万。
而藩王宗室禄米达八百余万!
民有灾荒、有赋税、有服役、有当差......
四方支应,而朱家子子孙孙无穷无尽。
宗室虐民、杀辜.......斑斑血迹不绝于史。
唐太宗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幸得我大顺奉天讨伐,出师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