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天才(1 / 5)
未时三刻,一辆马车穿过建康城南。
驾车的车夫戴着斗笠,穿着黑衣,青筋暴起的手臂显得孔武有力,可控制车马的手段却有些生疏。
以至于坐在马车内的王徽之压根无法闭上眼睛小睡一段时间,甚至每当他产生类似想法的时候,那匹疾驰的红鬃马都会将自己的哀鸣声清楚地传入他的耳中。
“停!”
反复经受颠簸,并且耳朵也在不断遭受侵袭的王徽之终于是在某一刹那失去耐心。
当他的声音明显变得尖锐的时候,暂时充当车夫角色的许龙倒也真的勒马停下。
与此同时,车厢之内,与王徽之毗邻而坐的秦行云缓缓睁开了眼睛。
“王兄,你这是何意?之前在飞雪楼的时候,你不是已经做出承诺了吗?现在又要突然改变主意?”
“我并非这个意思……”
王徽之先是对着秦行云摇了摇头,接着猛然提高了嗓门,对着外面的许龙喊道:“兄弟,车不是这么驾的,马也不是这么训的,当年我任徐州骑曹参军的时候,是在桓冲手下做事,他这个人,对军务一向很认真,在养马之事上更是容不下半粒沙子!你的手法若是被他看见了,他骂你的话绝对会比骂我更加难听!”
“是么?”
斗笠之下,许龙的眼皮微微跳了跳,但说话的时候仍是带着几分笑意:“我是个江湖草莽,擅长的本来就是兵器之道,若要我精通养马和训马,那得有个前提。”
“什么前提?”
“我用的最熟练的兵刃已不是三尺青锋,而是一条马鞭。”
“……”
王徽之瞬间被许龙的话给呛到了,踌躇片刻,仍是无言以对。
因为在他的认知之中,鞭子虽然真的可以作为武器来使用,可挥舞起来确实看不见半分风雅之感。
专为战斗而生的钢鞭尚且如此,马鞭那就更不用说了,抽打在人身上固然很疼,足以将血肉之躯打的皮开肉绽,但若论观赏感,则是远远不能跟刀剑这一类兵刃相提并论的。
偏偏他最喜欢计较的就是观赏感。
有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自己都不会将马鞭当作武器来使用,当然也无法用同样的要求来限制许龙。
而一旦他这么想了,许龙的诡辩自然就会取得很大的成功。
好在关键时刻,秦行云再度开口:“我雇这辆马车的时候,老板故意跟我提过一句,这匹红鬃马之前已被驯服过很多次,生性早已没有那么顽劣,并且还很能忍受疼痛。可我们在城南穿梭的这段时间,一路上它发出哀鸣的次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足见你控制缰绳时对力量的运用不够好,同样的道理,用在剑术上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