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考的都会!!!(1 / 9)
第一场考试,有论一篇,判五道,再诏、诰、表三选其一,合计七道题。
三选一的可以理解为草拟公文,看考生的文书写得怎么样。
判则是律法相关,跟现代的法学生考试类似,提出一个案件,考生要依律法论述,再说明违法的点,然后给出处理意见。
这两样对谢星珩来说,比较容易考。
他初来古代,想理解规则,当朝律法和前朝律法都有看过。文书格式他在行,这算普通“翻译”,轻松搞定。
难点在于,他生长在红旗下,思想观念和当代统治者有着本质区别,案件上,是要讲礼法、固权势,还是适当展现“温度”,法理之外,还有人情道德。界限很难拿捏。
若求稳,则泯然众人。
太出格,也会被摁下去。
最后一道论,是论文说理,在第一场相对简单的题目,看考生思维是否清晰,有无官员必备的说理能力。
第一场是纯学识上的考验。第一场开始,就是对考生的基本素养考验,看他们有没有当官的潜质。
谢星珩押对了题,论的题目是朝廷所关注的现实问题——天灾。
运气也挺好,主题是水患。
论点则很奇怪,就差直接贴脸问“你觉得这个灾祸是因为帝王无德吗?”
都能来考举人了,应该没有人会愤愤难平,对着天子怼脸开大。
谢星珩很喜欢这道题目,他有科学观,可以根据地理情况,给出合理分析。
皇帝当然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当地的水力设施不完善,也没有抗洪分流的计划,全靠人力硬抗。
而这个问题,细分下去,又能均摊到各地官员身上。
遭灾地区的官员,本来就会被问罪。比如说枫江的知县,他要是活着,也得因县内数十万百姓被水淹而偿命。
别说什么跟他没有关系,他也不想。
他是当地父母官,出了事总要有人承担。
应灾工作得当,收尾有条理,没造成过大影响则另说。
否则谁管他冤不冤?朝代如此。
因论文指向,后面的公文主题,也是灾情相关,属于陈述意见。
谢星珩仔细看了看,这意见也很有趣,是请天子开祭坛,向天祈福的。
单纯字面意思,祈福就是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