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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