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章 中介合同纠纷(四)(4 / 5)
“但是情报和信息何其重要?”刘方道,“若是你们找了牙行买牛马,买了牛马却不付牙行钱,牙行非跟你算账不可。”
“就是,”韦云起道,“所谓中介,就是买中间情报的,哪有利用了人家的情报,却不给人家钱的道理?”
苏威语气平静地说道,“他们的律法里可是有一条规定,跳单的应当支付中介费。”
崔仲方默默念了一遍:“……民、法、典。”
老实说,他还真想翻一翻那本《民法典》,看看天幕上那个国家的法律规定。
可惜,姜海蓝没有给大家念法条的习惯。
刘方觉得有意思,他道,“法官开完庭,还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他们之前是看过姜海蓝到法院调解案件的。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如果能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录调解视频,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法院再下调解书。
听这位朱法官的意思,刘方想,明明已经开完庭了,还可以再调解再下调解书吗?
……感觉很浪费时间。
苏威道,“说起来,调解书我们看过了,判决书还没有看过。”
崔仲方暗道不错,似乎民事和刑事的判决书都还没有看到过。
高颎则琢磨并比较着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案方式,以及法官们在庭审中所发挥的作用。
……那自然是主导作用!
民事也好,刑事也好,因为全程是法官在引导原告、被告或者公诉人、被告人、律师发言,那么,就算案件参与人什么都不懂,也能顺利地开完庭。
不过从姜海蓝的话中也能知道,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是需要自行举证的。
如果原告或被告不懂,某些关键性证据没有出示,“要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高颎想,举证这一块,法官在这其中又发挥了什么作用?
他们会不会去调取证据?
还是说有些事情他们就算清楚,也不会提点原告或者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