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三色铃铛(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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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屋内。
说完这句话,方恒垂下手臂,略显忌惮的往后退了半步。
从见面开始,每当想出言留住对方,自己的胳膊就得跟着遭罪,从右臂到双臂……
但他还是直勾勾的盯着坐在桌旁的墨衫青年。
师父收弟子的标准里,天赋还要排在杀心后面,无论哪个师兄师姐,包括自己在内,都是杀妖杀得最凶狠的那一批,功绩远远超出同僚。
这是因为,青州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般风平浪静。
宛如一座沙子砌成的大楼,看似稳定,实则稍微一碰就会瞬间崩塌。
如今的青州不需要天资卓绝,潜心修行,快速破境,然后飘然离去宛如仙人般不沾红尘的天才。
需要的是一尊煞神!能镇住妖王!能让群妖匍匐于脚下瑟瑟发抖的屠夫!
方恒是除了林白薇以外,唯一亲眼见证沈仪那恐怖成长速度的镇魔司之人,截脉擒龙,对方入门只用了五天,四合真罡,同样也是五天。
更重要的是,他从未在对方眼中看见过畏惧。
无论是去水云乡,还是登青峰山。
离开时的背影永远单薄却底气十足。
河神死,蛟龙亡!
腰间那柄配刀墨黑如初,其上的腥味却愈发浓郁。
这样的人物,不应该被送去打磨心性,苦熬几十上百年,成为镇守一郡的大将。
对方应该继续杀下去,直到成为姜师姐那般的存在,去和师姐争夺总兵之位!以手中利刀,威震十二大郡!
白薇师姐还没回来。
现在除了自己,没人知道沈仪到底有多夸张,不仅是武学境界的突飞猛进,还有令人惊叹的沉着冷静,以及从不依靠他人的自信。
当总兵最需要的是什么?不就是那抹自信到乃至于自负的从容。
毕竟他是千万黎民所依靠,却没有人能让他依靠。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