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鬼索魂案(11)(2 / 4)
【@陆星渊:受害人的人生永远定格在了13岁,受害人的家属现在还在为了自己的孩子失去生命而心痛。
然后,让我们来看看施害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施害人1号,混得最好,是一个网红,甚至挤进了影视行业。
他赚得盆满钵满,住着南城高价的出租公寓,日子过得顺风顺水。
施害人2号,混得一般,是个厨子,做烧烤的。
他没有大富大贵,但比许多大学毕业生收入还高。
施害人3号混得最差,无业游民,出来以后又因为强/奸进去了。
他日子贫苦,住在一间凶宅里,名声极差。
但他还活着呀,好好地活着,不出意外,未来至少还有五六十年可活。
该死的人活着,该活的人死了。
这公平吗?这像话吗?
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这三个人在杀人的时候,是‘孩子’。
我不知道这样直接将他人的个人信息暴露出来是否合规,就算不合规我也不怕,我觉得世间礼法不该是这样的。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我的话会让更多的人关注,我想我的微博里除了广告,还应该有这些事。】
陆星渊的第二条微博发出来,立马登上热搜。
除了极个别拿了钱的人还在揪着他不敬业的事情不放,真正的路人都开始重新关注当年的事。
这不是一起多么复杂的案子,但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即便是以刑法的标准量刑,还是没有判处死刑。
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一幕,因为进去得早,所以出来的也早,施害人刚成年就出来开启新人生了。
假如当年直接判处死刑呢?反正都是特殊案件了,死刑不可以吗?
如果是死刑的话,也就不会出现今天施害人活得好好的这一幕了吧?
紧接着,陆星渊又发了第三条微博。
是他在秦志刚家里时跟秦志刚的对话,重点放出了秦志刚承认秦越杀人的那些话。
【@陆星渊:上述录音,是施害人之一秦越的父亲所言。
能听出来,即使到现在,他还是觉得自己的儿子没有错,自己的教育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