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绣春刀》的巨大收益(2 / 6)
张卫平之所以有这么足的底气,是因为当时《英雄》的海外版权已经卖出去了,本钱都已经收回,甚至小赚了一笔。
面对当时惨淡的电影市场以及《英雄》的诱惑,院线公司无奈只能退步。
本来院线公司一般是拿电影总票房的百分之五十五的,如果是名导可能会退让那么一两点。
这次张卫平是直接让院线公司只拿百分之四十五,和制片发行方拿同样的分成。
这么大的让步院线公司肯定是不肯的,然后双方就开始扯皮,最后定下院线公司拿百分之五十,制片发行方拿百分之四十一点七。
这仅限于大导演才有的资格。
一些发行公司见张卫平能谈下来,也试着提了一嘴,然后院线公司的负责人就让他们有多远滚多远。
之后轮到《綉春刀》上映的时候,院线公司的人就不敢在刘周面前装大。
只是稍微谈了一会,刘周就为《綉春刀》争取到了和《英雄》一样的待遇。
所以内地两亿零八百万票房制片发行方能够拿百分之四十一点七,也就是大约八千七百万。
不过这需要扣除中影百分之八的发行费,也就是一千七百万左右,三家能分的钱恰好七千万。
再加上卖给电影频道一百万,DVD和VCD版权五百万,内地总收入是七千六百万。
电影频道收购电影的播放版权封顶就是一百万,而DVD和VCD版权,《綉春刀》也算是创下了第二高的交易记录。
排名第一的当然是《英雄》,因为有李联杰的存在,电影的DVD和VCD版权被几家发行商抢购。
最后通过拍卖的方式,被三家发行商联手以一千三百多万拍下。
他们之所以出这么高的价格,看重的是海外市场,内地盗版横行,正版碟片根本卖不动。
《綉春刀》没有李联杰这个卖片达人,但凭借大片的气质还是卖了五百万。
当初《綉春刀》的投资是六千万,后来追加了一千万的宣传费,总成本七千万。
内地的票房收入刚刚好收回成本,盈利还是要看港台和海外的收入。
《綉春刀》在香江的票房是三千五百万,英皇拿百分之八的发行费,制片方能拿百分之四十二,也就是一千五百万港币左右。
弯弯的票房在四千万台币,折合RMB九百万,制片方也是拿百分之四十二,也就是三百八十万。
也就是说港台两地的总收入折合成RMB在一千九百万。
以上国内的收入加起来,总共就是九千五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