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四章 并购(1 / 5)
松本庆子为了签下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额外增加的开销可并不止他们和原事务所的解约金而已,实际上所付出的成本差不多是两亿円。
要知道,为了能真正起到千金买马骨的效果,也为了让这两位名演员在加入雾制片厂后安心拍戏,松本庆子完全听从了宁卫民的建议,给他们的是真正一线明星的待遇。
比如说给他们每个人都安排一个支持团队。
包括了专职的经纪人,公关人员,生活助理,造型师和配车司机。
所以至少得在事务所增加八九个人手,光薪水每个月就得多花开销五百万円。
除此之外,松本庆子以松本事务所的名义跟两个人签下的经纪合约,给出的条件也相当优渥。
合同约定,除了出演影视剧和相关宣发活动之外,不会勉强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参与他们不喜欢的节目和演出。
而且松本事务所和宇津井健、三浦友和签订的分成合约都是四六开。
事务所拿四,宇津井健、三浦友和都拿六。
应该说,这在整个日本艺能界都算是非常少见的仁义合同了。
因为通常情况下,在日本哪怕一线大明星,最好的待遇也不过五五开。
而且这种合同还只可能在中小型事务所中出现,大型艺能事务所是绝对不可能给这样的条件的。
像松本庆子当初合约在松竹的时候,哪怕她是当之无愧的“松竹一姐”。
但拍片仍然只拿四成的片酬收入,六成都归松竹所有。
这就是为什么日本大牌明星最后都要独立出来的原因。
实在是因为日本的业内风气使然,事务所压榨艺人太狠。
无论原来的大制片厂还是现在的电视艺能事务所,在这点上都一个揍性。
只有让事务所先捞足了,艺人才有可能分到点肉吃。
所以像雾制片厂这样待遇优厚,索取却少的经济合同,这在当下的日本艺能界简直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一般的事务所可做不出这样的傻事儿来。
从这一点上来说,松本事务所完全背离了资本的初衷,足以对得起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的正直和善意。
何况老话说的好啊,人散财聚,财散人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