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章 托(下)(1 / 3)
不但郑朗,韩琦与范仲淹也上了一书,反对朝廷这种软弱的苟和。
郑朗说西夏必反,和只是一种暂时的缓解国内压力之策,朝廷也当如此,他想和缓和一下压力,我们也想和,缓和一下国内压力。可是西夏比我国情况更恶劣,所以朝廷必须有理有节,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范仲淹与韩琦分析得更细致。
元昊派使,其来人称六宅使、伊州刺史,这个命官就是想与朝廷抗礼,成为鼎峙之国,所以称兀卒,也就是兀祖,宋臣齿称,所以一会儿称兀卒,一会儿称吾珠,一会儿又称乌珠。因此有三不可许,三大可防。
若和可以赐其金帛,不可以赐其号,这是天下神器,只有石晋想借助契丹援助之功,授之契丹,于是成亡国之恨。又于天都山建都郊祀,彼多得汉,礼乐事势,规矩已立,陕西戍兵边人一旦受到委屈必反逃向西夏,长久下去,会与契丹并立,交困中国,怎么会有太平之望?议者又说元昊蕃人,无居中国之心,拓跋珪、石勒、刘聪、苻坚、赫连勃勃之徒,皆从异域徙居中原。近则李克用父子,沙陀人也,进居太原,后都西洛,皆是汉人进谋诱之。造成这原因主要是汉人不喜欢居于外域,必谋侵据汉地。这就是三不可许。
不准有国号,不准有礼制,不准收容汉人。若做不到,不许与西夏人议和。
元昊言语傲慢,是一个阴谋,使中国解兵,三四年后,将帅气懈慢,士伍骄惰,边备不严,戎政渐弛,突然暴袭。中国则不能抵挡。李德明虽和,可经谋不息,西击吐蕃、回鹘,拓疆数千里。到了元昊之手,势力强盛,立即结连北敌,大为边患。一家子祖孙三代都不是好人,这一家子怎么可能守盟信?德明归附。使蕃汉之人来京师做商人,察看道路,敛聚财富,获中国之利,充于窟穴,一旦满足其用。兴兵为寇。今为强敌,必窥伺国家及夹带亡命入蕃,与奸人别有结连,或使刺客窃发,远胜于昔,遇到这种情况又如何处理?这就是三大防。
说得多数是对的,少数也是片面之辞。
但比朝堂中那些求和者,肯定有远见得多。
正确的方法怎么办?
给他兀卒称号,按唐单于、可汗故事处理。但不能撤兵,以防不备。我们再用一二年练三四万精军,使熟户蕃兵与正军参用,则横山一带族帐,可以图之。降我者纳质,厚其官赏,各令安居,籍为熟户。拒我者精兵加之,不从则戳。我军鼓行山界。元昊闻之。若举国而来,我则退守边寨。使其困彼。若派偏师而来,我则据险待之。蕃兵无粮,不能久留。退散之后,我兵复进,使彼复集。每年三五出,元昊诸厢之兵,多在河外,频来应敌,疲于奔命,山界蕃部,势穷援弱,只能投降自求内附,选酋豪镇之,足以断元昊之手足。
目标直指横山。
如果不考虑到契丹,郑朗也想拿下横山。
一旦得到横山,西夏境内将会彻底暴露在宋军攻击之下。
应当来说,范韩二人想法还是不错的。
又说议者说兵不可久,久则民困而财匮。不然,争胜逐利之师,有巧迟拙速的变化,如其外御四夷,则自古未尝废兵,以山海之利皆归边用。况且边城垒今春即将修筑完毕,兵民力役,自当减罢,每年夏秋之交,军马可以抽退数百里就食粮食。又有三白渠之供粮支持,足省入中之费,减少运劳之苦。西事已来,三年塞下,日劳月忧,岂不想和平?但西贼变诈,恐朝廷处置失宜,他时悖乱,为中原大祸,又岂止今天之边患?
这是范仲淹与韩琦共同起草的奏折,很长。
范仲淹偏和,韩琦偏战,于是成就这篇十分理智的奏折。
大体意思与郑朗想法差不多,和可以,但不可不防,也要看怎么和,切莫草率议和。
但他们对契丹出兵西夏也没有抱多大希望,否则又要换一种想法与写法。
余靖随后进言,最好不如不和。
梁适去契丹,契丹人派使西行,意气自若,自言指呼之间,使元昊听命。元昊必不肯称臣,契丹之威丧气于西羌。如果我朝私下与西夏结和,契丹怪罪,二鄙受敌,其忧更深。不如不和,契丹不能使西夏屈服,又有什么理由来责怪?那么是战是和,我朝掌握着主动权。否则欲速成和好而屈名份,天下共耻,还会让契丹生气,受困于一个小小的弱夏,以后契丹有无理的要求,更难以应付。虽强兵在境,惟血战而己。
只有继续战争,才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