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找到二妮(2 / 3)
“挺干净的,而且还洗了脸,头发带着点湿气。还别说洗了脸,小丫头挺漂亮的。”
伙计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之中,同时习琛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一切。
王二妮那天是自己有事情耽误了,没有离开县城回家去。
她很匆忙,从她将菜筐遗落在酒楼,就可以看出来。
同时她很节俭,第二天一大早,刚洗过脸,她就来饭店想要拿回自己的菜筐和扁担。
如此节俭的她,居然晚上住了客栈。
身上不脏,洗了脸,就说明是睡在了房间里面。
王二妮的弟弟告诉习琛,他们在县城没有亲戚,那么借宿就不可能了,只能是客栈。
王二妮第一天晚上为了住客栈,将两筐子菜全部卖给了饭店,第二天她已经没有菜可以在城里卖了,她却没有回家。
那么习琛心里判断,王二妮还在客栈。
伙计说王二妮来的时候,刚洗过脸,头发上还带着点水痕。
说明王二妮所住的地方,距离这个饭店不远。
习琛将心里的线索总结了一下,习琛觉得自己距离找到王二妮已经不远了。
习琛怎么说也是有点脑子的,虽然和洪刚刑天纵他们比起来,习琛好像根本就没有接触过战场。
但是习琛的思维能力还在,观察能力还在,他的脑子还转的过来,不至于和一个傻子一样,什么都不懂。
而且被选中带入战斗小镇的人,习琛认为没有一个是傻子。
这一次是自己来找王二妮,习琛突然想到,去了潜伏战场的刘宇航。
如果让刘宇航来的话,他或许比自己找的更快。
“这附近有什么客栈吗,近一点,价钱便宜点的。”习琛对这个伙计问道。
近一点,符合伙计对王二妮的描述,便宜一点,是因为王二妮卖菜的钱并不多,贵的她住不起。
“有两家,就在前面,你从这里过去,右拐,那里有幌子,你看的到。”伙计伸手一指。
“谢谢了。”
习琛挑着自己的蔬菜,向着伙计所指的地方过去,进城之后习琛已经遇到了好几次日军的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