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不会变好了吧?(2 / 2)
在祸民和法外特权方面,超过任何官僚豪绅!
他们分据各地,位列藩王,坐拥甲士。
不要说亲儿子,连它的侄儿子静江王在桂林,也坐拥宫宇庙社数百间,外环以高大城墙,气势超过历代广西诸候。
一个藩王光是禄米就超过开国功臣的1倍,哪怕是年俸最低的朱儿子,收入也相当于约2名县令的年俸总和。
但它们比官僚、地主更不拿百姓当人。伊王为了取乐,在洛阳把一群男女平民剥光衣服,看他们的窘辱之态取乐。
代王将凶器置于袖中,当街殴杀平民。
谭王更是一个变态。
强迫王府女性吃起屎来,强迫吞食后,还要问她们“美不美”?说美的就继续赐屎。在王府闲得无事,成天想方设法折磨虐杀身边人,甚至无端将自己的侍卫们与老虎关在一起,惨无人道的观赏。
谭王至少不是杀人狂。
齐王朱榑更是了得。
光是明太祖自己的不完全统计,此犬子就杀了482人,祸害百姓还不够,无缘无故砍杀自己护卫官,甚至将校尉灭族。
鲁王因下属去苏杭搜罗民女不力,将下属活活挖掉膝盖,或毒打而死。又“于军民之家搜取寡妇入宫,陆续作践身死”连朱元璋都不得不承认“非人所为”,朱元璋脸上挂不住,贬为“荒王”。
还有晋王,从民间大量强逼民女入宫,随意奸污,不中意的就活活打死,烧成灰扔出去。留下当宫女的一不如意就被拔去舌头,或被绑起来埋入雪地,丧心病狂为所欲为,如此丧尽天良的残害黎庶堪称旷古罕见,哪怕是元朝,其王公贵戚能干到这份上的也难找。
和平年代的地主官僚再坏,能坏到这一步,丧失人性到这个份上的,也是罕见吧!石虎的所作所为比起朱元璋的儿子,简直弱爆了。
至于被养得和蠢猪一般荒唐不堪,强抢民女,射杀自己王府校尉的周王,比起上面的来居然算好点的了。
更可怖的是,在朱元璋手里,陷民于法,驱赶成百万的民众充当奴隶般的军役,成了大明解决兵源问题的主要手段,明初的军户主要是因暴政落入法网的贫民,全国的无户籍、游食人口以至良民都大批被充军,惨遭充军之苦的百姓,“每一州县无不以千数计”,有的整个县的民众被充军。
何以当兵问题会成为泛滥天下的虐民之政?
无非朱元璋对底层士兵全无制度关怀,差役繁重,又吝薄于待遇,士兵无以自存,群起开溜。
特别是朱元璋创立的遍布全国的卫所制度,军额扩张到12万之巨,到他儿子永乐初年,竟到了“天下通计人民不下一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的地步(陈瑛奏章。
一边是群起逃亡,一边是拼命扩军,二者间巨大的数量缺口,自然就得由绵羊般的无辜百姓去填满了。
他还将百姓圈禁于方圆几十里的地面,超出范围就得找官府办“路引”,否则也是充军。人民不得随意活动,甚至唱戏听曲都要限制,乡间晚上聚饮也要被充军发配!明遗民谈迁,虽然人在清朝心在明,谈到朱元璋的这类暴政苛法,也不得不承认:“言之至今心悸”。
而且,还经常搞些莫名其妙的禁令。比如,宣布平民百姓不许穿靴。
于是,光在首都南京,就有3多名市民因穿了靴,从此万劫不复,被充军发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