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练习(1 / 3)
大学生微电影比赛组委会的人不是瞎子,加棱花大力气到处投放的新版短广告,他们当然早已看见,但是短广告里除了那句“加棱,感动常在”之外,没有任何与《留下我》有关的镜头。
但是,好巧不巧,组委会里的一个年轻人有刷d站的习惯,他在d站上一不小心刷到了加棱的长广告——也就是林渊的微电影《留下我》。他越看越觉得眼熟,然后翻了一下评论区,这才想起来,这部作品他在工作的时候看过。
于是,年轻人将这件事向组委会汇报了。
这是省赛正式开始第三天的事情,已经过去蛮久了。但是一直到举报信送到组委会手上为止,组委会都没有对林渊进行任何处罚。
显然,组委会打算对林渊校赛电影版权不全的事实视而不见。
但是现在,多封举报信同时发来,事情就不像原先那么简单了。
这些举报信中都附有林渊微电影《留下我》版权不全的证据,信上说林渊将《留下我》的电影使用权、修改权、改编权等权利卖给了加棱公司,违反了参赛作品版权完整的要求。
有一说一,虽然电影的使用权卖出去了,可是所有权还在林渊手上,林渊将《留下我》拿来参赛在法律上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在法律上没问题不说明在比赛要求上没问题。
“这件事情要慎重处理。”一个成员说,“如果事情处理不当,比如说我们包庇林渊,而包庇的事泄露出去,比赛的信誉方面会受到严重打击。”
“你的意思是我们按规矩办,直接把林渊永久封禁?”
“我确实是这个意思。”
“那巴纳电影节怎么办??”
“我们还有吴毅。”
另一个成员沉默了一会儿,闷声道:“吴毅两部电影的质量都不如《黑洞》。”
“确实,”第三个成员开口了,“我还是想送《黑洞》上巴纳。”
“哈哈,你这话说得和《黑洞》一定能拿冠军一样。”
“你不这么认为吗?”
“如果林渊不被封禁的话,我确实这么认为。”
第一个成员无奈道:“喂喂,别这样看着我,这事又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还是交给老大处理吧。”
…………
这是举报信寄出的第七天,林渊仍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
今天他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负责钢琴、吉他、贝斯等的各个乐手已经加班加点练好了自己的部分,坏消息是乐手们毫无默契,合体练习了很久还是没有多大长进。
徐文雪有些抱歉道:“我当时应该建议你直接找乐队的,我没想到……”
林渊笑着摇了摇头,说:“不需要找乐队,我就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