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晚了!(3 / 3)
“现在赚钱了,翅膀硬了,就不听公司话了?”领导笑着摇了摇头,“这种愣头青,启示见多了,我们在拟合同的时候就防着这一手呢。他不愿意让启示投资?那他的电影也就别想拍了。”
方才给林渊打电话的下属听得懂领导是什么意思:在合同里,启示的签约导演在拍摄电影之前,必须征求启示的同意,否则不能进行拍摄。
就算偷偷拍了,也不能上映。
否则就等着收法院传票吧。
“可是……”下属摸了摸鼻子,说:“这样不就是一个双输的局面了吗?林渊拍不了电影,他赚不到钱;启示缺了一位能赚钱的导演,也少赚了很多钱……”
领导自信地摇摇头,说:“不,没有哪个知名导演会头铁到这个份上。毕竟,分成比例和投资的金额……都是可以商量的。这里面有许多能够操作的空间。”
例如投资的时候,可以故意多给导演几百万几千万,算是他的个人收入,以此来给导演的收入垫垫底。
很多导演考虑到电影赔本的风险,都会败在这招之下。
只可惜……林渊,并不是寻常导演。
他根本就不差这点钱。
他不愿意启示投资,只是单纯地不想受这股子气罢了。
需要你们给钱的时候你们不给钱,还想阴我。现在不需要你们给钱了,你们想要给钱?嘿嘿,晚了!
…………
这剧本比林渊想象中的要难写一些,但是因为手速变快了的缘故,林渊的写作速度反而比他预计的要快上不少。
本来想着一个半月左右才能写完的剧本,现在看来,写一个月零几天,就能完成了。
这天,林渊刚结束剧本的写作,就收到了徐文雪和周昊帆发来的微信。他们帮林渊找了不少经典好听的歌曲。
林渊把每首歌都听了一遍。
虽然他不是首首都喜欢,但凭良心说话,单纯质量,这些歌曲都有资格被放进电影里。
接下来的任务,便是从中选出最最适合的二三十首歌,然后挨个和它们的版权所有方以及歌手联系、要授权。
要授权这件事,林渊肯定得亲自出马,这样才显得比较有诚意。
但是一想到要连续和那么多人谈生意,林渊还真有点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