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不,我就对黑丝情有独钟(5 / 5)
“我觉得寻呼机可以多做几个不同颜色的外观,比如说开发一款粉色或者红色,然后发布会宣传就可以说是专为女性设计,更加时尚的产品。”
“寻呼机的颜色越大胆越好,然后贴上年轻,时尚,开放这些偏向年轻受众群体标签,年轻人喜欢的就是别具一格,和周围不同的感觉。”
“爸爸,你想一想现在大部分品牌的寻呼机,都是黑色为主,摆放在一起看过去都长得一个样子,要是再蒙上品牌标识,都没有人能够就认出是什么品牌的寻呼机。”
“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想要让用户一眼就看出这是兴华科技的产品,那就得做出我们产品的特色,而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外观上入手,一款好看的产品,有时候比功能更好,更加吸引人。”
“就像我们去买衣服,一件衣服用最高档的材料缝制,但却做的奇丑无比,另一件衣服却很时尚潮流,尽管它的材质一般,当两件衣服摆放在人们面前时,普通正常人第一选择绝对是那件低廉却好看的衣服。”
林兴华和萧然一直安静的听着,半晌后两人才长呼了一口气。
“林总,安安是一个天才,一个真正的天才。”
“哈哈哈哈。”作为一个父亲,见儿子如此优秀,还得到别人的认可,林兴华自然是最高兴的。
天才!!
正是因为有了天才二字,林泽才会如此无所畏惧的将后世的营销手段,直接借用过来。
他是天才,天才就不能用常理来形容,况且他也就对爸爸和萧然说起过,只要两人不细细追问,他根本不会暴露。
萧然细细想了想林泽的想法,随即对林兴华说道:“林总,我觉得安安提出的开发不同颜色版本的寻呼机,可行性是很高的。”
“尤其安安提到目前市场上主流寻呼机都是黑色为主,我们推出不同颜色的版本,肯定能够带来更多的关注,
而且产品颜色多了,也丰富了我们产品的种类,还能够给用户更多的选择,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对黑色情有独钟的。”
不,我就对黑丝情有独钟。
林泽默默在心底补充了一句。
也幸好林兴华暂时屏蔽掉了他的心声,否者他要是听见林泽如此男儿本色,指不定就是一顿竹笋炒肉安排上,林泽马上快三岁了,到了一个能挨打的年纪了。
恰此时,林兴华对萧然的提议,点头示意赞同。
林泽将两人的震撼收归眼底。
他内心暗自发笑,这才说完了颜色,接下来还有呢。
总之在这个产品营销贵乏的年代,林泽拿出来的任何一个想法,放在当下都是蘑孤蛋级别的大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