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舔狗不得好死(1 / 3)
如果一个人说的话听起来像是个血肉信徒,血肉化的身体看起来像是血肉信徒,使用的非凡能力与血肉信徒无异,手中还拿着被血肉信徒视为圣物的武器,那么,他一定就是个血肉信徒!
反正马克是这么认为的。
肥胖的大富豪挥了挥手,命令食尸鬼们退回到了阴影之中,接着快步走到了亚伦的面前,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原来是自己人啊,早说嘛!我差点就指挥着食尸鬼把你给打死了!”
亚伦嘴角微微一抽。
若真的撕破了脸开战,他会不会死另说,反倒是马克必死无疑——亚伦在被食尸鬼围攻而死前,一定会先试着一枪毙了这个食尸鬼役使者。
逃过一劫的马克对此没有丝毫感觉,他的余光落在了亚伦手中的狂犬,流露出了些许贪婪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很想要这把“圣物”。但很快,他便掩盖住了自己的情绪,微微挑了挑眉毛:“不过,伯德,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马克没有认出亚伦来,尽管早上在教堂中打过一个照面,但马克这种大忙人压根没有在意其他来做礼拜的“穷人”,此时完全不知道自己曾经见过亚伦——因此,亚伦稍稍庆幸起来。还好他们早上没有拦下马克·刘易斯进行逼问。
当时他们本来就问不出什么,而他的身份也会因此暴露。
面对马克的疑问,亚伦伸出手指向了一旁的捕鼠人约翰:“我是为了他来的。”
“诶?我?”被亚伦指中的约翰缩了缩脑袋,他小心翼翼地看向亚伦,结结巴巴地说道:“先……先生,我们是不是在酒馆里见过?”
在主持斗鼠表演时,约翰在围观的酒客之中看到过亚伦,当时他那张俊美的面庞给约翰带来了非常深的印象,直到现在也没忘记。
“没错。”
亚伦点了点头,随手松开了狂犬,让它在自己身边自由行动起来。
血肉化的狂犬扭动起枪身,从亚伦的手中一跃而下,跳到了地上。
这时候,亚伦才明白当初泰勒说它“撒腿就跑”是什么意思——小狂犬落到地上后并没有丧失移动能力,只见它以自己的枪把为支点,就像是一只笨拙的袋鼠,在亚伦身边兴奋地蹦跶起来。
看得出来,被关在封印之间好几天的狂犬已经憋坏了。
而狂犬这番自如的形容,让马克脸上的贪婪情绪变得越发明显,他死死盯住狂犬。
不过,亚伦下一句话,还是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