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八章:关于婚假(1 / 2)
关于官员享受婚假的问题,燕朝立国时就随了唐制,规定可以放九天,到了陈朝的时候,因为陈平宗最烦官员休假,故而减了少半,只给五天假期。
直到承元帝建立大楚,这才又改回到了九天;同时,在此基础之上,还特别添加一条说明,那就是官员回乡成亲的,往来路途所需时间不算在这九天之内。
延平帝继位以后,又对假期做了调整,只要每次休假不超过两月,官员可以将攒好的假期一气儿休过来。
所以,即将完婚的盛苑,就打算把这个福利给用了。
九天婚假加上前两月的每旬休沐她都没歇,这就是半个月的时间,若是加上五月的田假,以及夏至那两天假期,林林总总也将近二十天了。
盛苑写好请假奏本,正想递上去呢,扈闻胜刚好寻她说话,听说了她的想法儿,不由提醒:“若是你要出京玩耍,二十来天倒也宽裕;可要是只在京都,这未免太富裕些。
莫说你这个京都生京都长的本地女郎,就是我这个外乡人在此呆了数载,婚假十余天便已经腻歪了。”
“!!!”盛苑一拍脑门儿,还真是个问题。
“那就歇个十来天?”盛苑眨眨眼,看向扈闻胜。
对方很以为然的点点头:“这般恰到好处。”
……
盛苑递上请假折子,就乐呵呵的等着中书科发放准许奏折。
只是不想有人竟然能讨厌到这般地步,准许她歇婚假的奏折尚未发放,就有人拿她作筏子,公然在早朝提出女官任职调整问题。
“臣以为,女官者,孕龄期内,当担任辅官历练于各个衙门,一来可以积攒治政经验;二来,也避免请假过多过频过长,以至于影响衙门各处之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