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各自收网(下)(6 / 7)
在老滕眼里,小芳只是个一次性工具罢了。
“……如三金科技在三十个月内,即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前成功上市,且上市当日交易收盘价格高于山水投资融资成本的百分之五十,既市值高于叁亿美元,则三金科技因本次融资原因,持股比例稀释超过百分之三的股东,即东风投资集团、东洋正义集团、h市华龙控股,以及自然人股东梁鑫、陈光建,五方均可无条件,在上市日后四十八小时内,以交易日当日收盘价百分之六十的价格,向山水投资赎回不超过其今日稀释后所持股份的百分之八十。
即按同等于一点八亿美元以上的三金科技整体市场价格,东风投资可向山水集团赎回不超过百分之九点八四的股份,东洋正义集团可赎回百分之八,h市华龙控股可赎回百分之八,梁鑫可赎回百分之八,陈光建可赎回百分之二点八八……”
交易的第一条,数字略微复杂,但逻辑很简单。
关键的变动,只是3年的时间,缩短到了3个月。
以及关于上市成功后,梁鑫能拿回的分量,而且从梁鑫可以赎回,改成了董事会5个董事全部可以赎回。按这个条款,到时候上市前再拿出2%的股权用以上市融资,梁鑫到时候的股权最多能回到16%,东风投资集团则可直接控制1968%,外加上他们在山水投资间接控股的984%,差不多也就是21%不到一点点……
梁鑫虽然依然拿不回第一大股东的席位,不过也不用着急,万一到时候,东风投资拿不出那么多钱呢?万一他们在山水投资内部的其他股东反对下,无法赎回那么多呢?
所以变数还是很多的。
就像滕增岁此时同样心里在想:万一梁鑫到时候根本买不起呢?
赎回时间只有短短48小时而已,到时候股价越高,赎回难度就越大。
梁鑫怎么可能以个人的力量,去对抗一整个汹涌的市场?
除非梁鑫故意搞事,拉低上市当天的股价……
但是,这么做的风险太大了。
因为……
“如三十个月之内,三金科技无法准时上市,或上市当日交易收盘价格低于本次融资成本,则上述协议自动失效,山水投资将自动获得本次融资增持股份的所有所有权及其他法律规定权利。”无法准时上市或者上市情况不好的一揽子后果,被滕增岁简单粗暴地简化为了四个字:到此为止。什么延后上市之类的,跟梁鑫就没有关系了。
在滕增岁的计划中,接下来的将近三年时间里,他手底下的这么多聪明的年轻人,没理由学不会梁鑫的那些手段,到时候只要三金科技的发展还在正确的轨道上,那么把梁鑫踢走,也是无所谓的。
简单来说,梁鑫和滕增岁,都存着看局面的变化去行动的心思。
在整活儿这方面,都相当经验丰富。
而且对滕增岁而言,三金科技的上市,就是他退休之前,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一件大事了。
东风国际地产那边,他会慢慢让李永科去接手。
以李永科的干练和沉稳,不需要他花太多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