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有瓜(3 / 4)
没资格又不舍得花太多钱的,就会通过合法的“雇佣关系”来找仆从。
这些签订了雇佣书契的人按律法来说,仍然是普通百姓,但实际上已经属于奴仆了——大部分签这种书契的主家不会只签三年五年,十年都算少的,一般都是二三十年。
缺钱的恨不得把自己多卖几年,反正在人均寿命三十几岁的时代,活不活得到书契里约定的那个时候还两说,自然是能捞多少钱就捞多少钱了。
这些“奴仆”也往往不是自愿签书契的,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丑恶。
虽然律法规定,哪怕是书契也要写清楚日后的酬劳,但在整体还算是野治时期的古代。绕过这条律法太容易了,为了钱,或者说为了活下去,卖儿卖女去给人家做奴仆的不在少数,“典妻”这样的事情也并不罕见。
所以,这个世界的牙人掮客,也是很有生意的。
如果不是非要买真正的奴仆,只是签书契的话,两个非壮劳力的普通仆人顶多十两银子,要是会点技艺比如厨艺、匠作之类的,可能会贵一些,但也不会超过二十两。
能花钱搞定的事都不叫困难。相比较起来,反而是弟子不好搞。
路边随便忽悠一个,大概率也能完成任务,但杨羡瑜心理上过不去这个坎。
他本人有点强迫症,要么不做,要么尽可能做到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最好。
堂堂天剑派,名字这么威武霸气的一个门派,门派弟子怎么能是资质太差的乡野村夫呢?
决定好好找个弟子的杨羡瑜打算去最近的府城碰碰运气。
距离峪口村最近的府城叫望江,离峪口村不近,杨羡瑜用飞燕功赶路,都花了两日。
在临入城的茶馆里,杨羡瑜听到了令人震惊的八卦。
“三公子中毒……布政使大人生了好大的气,最近城里查的甚严……”
“说是在金钟楼里受伤的,连含烟姑娘都受了牵连……金钟楼可不简单,居然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不好说,蓝家一直都没动静,世子不见了都没听他们去找,啧……我看未必就是蓝世子做的,没准儿就是那位面善的……”
“你画本子看多了罢?郡王妃连个儿子都没,针对世子做什么?”
“那总不能是他嫉妒王三公子才下手罢?”
“为了个女人,真是不值当……”
“嘿!到了没吃一口肉,反惹得一身骚!”
“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