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权利义务所规、38条行为规范(2 / 4)
(十一)不准回答其他监室汉化、扔纸条或者其他物品,不准托人或者为他人带书信、口信等。
(十二)生病及时报告,如实陈述病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不准私藏药品,不准抗拒治疗,不准自伤、自残、绝食或者装病。
三、训练口号
认罪伏法,改恶从善,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认清形势,坦白从宽,检举揭发,早日回家。
认真学习,遵守监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
四、所规八条
1、必须服从管理教育,不准抗拒、阻碍管教人员和武装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2、必须保持看守所秩序良好,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大家斗殴、不准在监室内搞娱乐活动。
3、必须老实交代问题,不准隐瞒犯罪事实、不准串通案情、不准互相策划、对抗审讯、审判。
4、必须认真学习,接受改造,不准拉帮结伙、不准散布反动污秽言论、不准抢吃他人食品、不准强占他人财物。
5、必须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准传习作案忮俩,不准教唆他人犯罪,不准欺压凌辱殴打他人。
6、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准损坏看守所设施,不准撕毁公用衣被,不准毁坏公用书报杂志。
7、必须讲究卫生,保持监室整洁,不准乱放衣物、不准乱写乱话。八、必须相互监督,发现有违反监规和企图逃跑、行凶、自杀等破坏活动,应及时报告,不准袒护、包庇。
8、必须相互监督,发现有违反监规和企图逃跑、行凶、自杀等破坏活动,应及时报告,不准袒护、包庇。
五、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简称38条
基本规范
第一条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
第二条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
第三条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
第四条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
第五条依法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