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必须要有孩子妈妈的同意书(1 / 3)
提到这个,宋香也是一个激灵,清醒了很多,连忙说:“艺涵姐,一个月后张导想要拍一档综艺,现在正在招人,你看怎么样?”
“什么综艺?”陆艺涵追问。
“是一部亲情的综艺,名字叫《我和家人的那点事》,每个参加节目的明星都可以带一个自己的亲人,可以是爸爸,也可以是妈妈,弟弟,妹妹,哥哥,姐姐,亦或者是其他亲人,都可以。”宋香解释。
宋香说着,连忙又说:“艺涵姐,伯父伯母那么宠你,你可以带着他们去啊,刚好可以炒一下团宠千金人设,现在这个人设很吃香,而且你刚刚生完孩子,这时候去演爱情不太方便,去拍亲情节目就很合适。”
“行,那你帮我答应下来!”陆艺涵想了会儿,便一口答应道。
宋香连忙点头:“好。”
“对了……”宋香突然抬头,她又说:“艺涵姐,公司让我提醒你一件事。”
“公司说,你和厉总的事情,还是要厉总尽快离婚,你们尽快结婚比较好,只有你真正嫁给厉总了,以后被曝出来,才不会有问题。”宋香提醒道。
陆艺涵脸上的笑容凝住,而后不耐烦道:“行了行了,我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好的,不用公司操心,你赶紧去办事吧!”
宋香连忙点头:“好。”
*
爸爸要来,住的地方就必须有,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陆安禾和妈妈都在忙着挑房子。
宋家不差钱,所以也不想委屈自己,麻省最好的房子就在他们这一片,最重要的是,李桑和宋敬安都觉得,他们是为了女儿来的,那买房子,自然也是离女儿越近越好。
最终,他们看中了陆安禾住的这栋别墅的旁边,也就是他们的邻居。
邻居家的房子卖不卖?
钱不够,人家肯定不卖!
但只要钱给的足够多,让邻居搬搬家,将房子转手给他们,问题也不大。
做好决定之后,李桑当天下午就去敲了邻居的房门,然后跟隔壁的主人商量房子的事情。
陆安禾本来还担心邻居不卖,却不料,仅仅只是两个小时的功夫,妈妈就回来了。
“妈妈,怎么样了?”房间里,陆安禾紧张又期待地问。
李桑满面笑容,得意:“那肯定办成了啊,妈妈出马,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陆安禾抿了抿嘴角,就抑制不住的高兴,妈妈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