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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好东西!很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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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林子异靠近时,叶无忧才像献宝似的,从身后拿出了一把剑递了过来。

“儿砸,好东西,很贵!”这也是叶无忧的处世原则之一:好东西不知道怎么形容有多好的时候,他就会形容很贵。当然,在叶无忧眼里,一千两黄金买到那本《剑经》只是有点贵。因此可想而知这把剑的价值。

林子异拔出这把剑,剑长三尺三寸,刃长二尺五寸,刃宽度居然有两寸,远超普通刀剑的一寸,也就是说这是一把重剑。剑身寒芒四射,拔剑的一瞬间,感觉亭子里的温度似乎都降了两度。剑是好剑,但是在林子异眼里好像这剑暂时不适合自己,挂在腰上的话,自己的个子似乎还不够高。而且重量略微有些重了。

“爹早就想到了,现在挂腰上不合适,你就先背着。”只见叶无忧伸手掏出一个剑袋递给林子异到,“那把匕首现在给你用有点小了,这把剑虽然暂时大了点,但是你总会长大的嘛。”

至于叶无忧为什么这个时候才把这把剑拿出来给林子异,还不是因为这把剑一直压在三楼一堆东西的最下面,不把上面压着的东西搬掉,他也拿不出来。林子异有一点倒是猜对了,就是叶无忧此时已经把镜月亭三楼几乎都搬空了。

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叶无忧绝对是这个时代的收纳大师,他可以把整个镜月亭三楼堆的满满当当,不留一丝缝隙。而之前林子异习武时,他便想到了这把剑,无奈压在下面拿不出来,于是便趁着这次去林家别院,把整个三楼的东西都搬掉,才算把这把剑给翻了出来。

因为林家别院很大,所以叶无忧每次去林家别院的时候,便会把一部分收藏挪到林家别院去。说人话就是:“堆满了,腾地方。”

特别是这十个月,花着老丈人的钱,收着儿子的红包,这日子别提多爽了。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儿子孝顺!

林子异已经把《封神演义》和《楚汉争霸》都送去三味书屋了,因此,三味书屋这三个月也不怕断更,而且他也在琢磨新的搞钱方法,毕竟单靠一个书店养爹并不现实。想到这里,林子异不禁叹气,文科生在古代想搞钱实在太难了。要不是他有着过目不忘的能力,甚至连写书的钱都轮不到他赚。

林宅除了留下几十个人看家护院以外,其他人都上了去林家别院的马车,足足二十多辆马车,其中叶无忧的货占一半。而最大的那辆马车里,坐着林岳生,叶无忧,林婉歌,红莲和青笙。因为马车里有三位女眷,所以沈惊鸿是不方便进马车的,于是林子异便陪着师父骑马。

沈惊鸿也看到了林子异背上那把剑:“哟,这玩意儿也舍得给你,真能下血本。”

既然沈惊鸿都这样说,林子异便有点理解他爹刚才说的很贵那两个字的价值了。

林子异个头长得很快,但是也是因为个子长得快,所以身材愈发修长。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力气小。三石弓他是肯定拉的开的。但是和黄阶的最低要求开三石弓不是一个意思。因为军伍或者武学体系里的开三石弓你不仅仅要能开,还要能连射,还要保证一定的命中率。

林子异现在用的匕首大约只有八斤重,普通刀剑大约十五到二十斤重,但是背上那把重剑足足有三十五斤。

“这把重剑很适合惊鸿。”沈惊鸿道。

林子异一想就明白了,重力加速度嘛。怪不得二十一世纪都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至少在林子异眼里,在这个时代理科的确比文科好使一点。还好以前文理分班之前是有学过一些理科知识的。所以简单的理科基础知识他还是懂的。

从金陵到山阴大约两百里路,坐马车,大约要三天的路程。因为天气还没有热起来,所以并不急着赶路。林家的车队浩浩荡荡的,百来个护院围绕着车队,前面还分散出十几个护院在前方探路,防止被马匪截道。虽然江南马匪少,但是山贼土匪这些联合起来,凑合几百人出来拦路倒是还有可能。但是古代没马的,去拦有马的,岂不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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