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诡计(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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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果然,让怜去打猎是一个极其明智的决定。”
青古望着手中几个鼓鼓的钱包,自我满足中。
话说,青古刚刚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青古为了赚钱,让怜独自一人在西非原始森林里打猎,捕捉各种动物,然后抽筋扒皮,把有价值的东西交给青古。
怜刚开始并不愿这么做,但是听到青古的威胁,怜立马就怂了。
交给海关处理?不,怜根本不在乎,就算夜袭队来了,还有预知者撑腰。
丢怜一人在这里,让他自生自灭?开玩笑,这几周里一直在高危环境里生存,还会怕森林里的小动物?不存在的。
其实,令怜妥协的还是青古的那句狠话:
“你若让我射三箭不死,我就让你安全回去。”
怜一听就吓哭了,三箭?半箭都不可能啊!
在怜的映像中,青古用一支木箭就能随随便便射爆好几吨重的巨石,更何况是那威力十足的黑箭。
要怜以血肉之躯挡下青古的三箭?只有白痴才会这么做!
无法,怜只能听天由命,任青古差使。
比如什么鳄鱼啊,蛇啊,穿山甲啊,黑猩猩啊,一系列的,怜在把肉拿完之后就给青古去了。
而青古在得手之后,便和某企业,某科研机构取得联系,以高价卖出,以零风险,零投资获取巨额回报。
怜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被青古当枪使,这真是吃苦不讨好啊。
话说,青古这样的黑心商人,真是不多啊,而且,这简直就是偷猎,是犯罪!
但青古却信誓旦旦地说:
“人类的法律不适用于我。”
是啊,咱都忘了,你是个球
最后在青古得到自己想要的资金之后,将怜洗脑,随意得丢在最初“忽悠”走怜的那个公园。
按青古的说法,他已经没什么能交给怜的了,所以,今后怜的造化,就要看他自己的了。
这话说得好听啊,其实,不过就是把人家利用完了,玩腻了,就丢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