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鲁斯族的黎曼(2 / 2)
“这令你困扰了?”马格努斯问。
“也不算。”鲁斯眨了一下眼睛,“只不过你们每个人都用着帝皇给的名字,而我用着芬里斯人的名字。鲁斯族的黎曼,全父需要鲁斯族的黎曼。”
莫尔斯嘴角升起讽刺。“这就是帝皇,而你接受了他。”
“我相信他。”鲁斯说。“那可是全父。”
“我从来没弄清帝皇命名我为佩图拉博的含义,”佩图拉博语调如常,“虽然我在奥林匹亚的命名仪式上沿用了这个名字。”
如今想来,他当时或许只是对帝皇还有十足的朦胧期待,所以口头上用许多话来给这个单词正名。
现在这份对帝皇的期待已转变为切实的追随,不再崇高遥远如幻梦,而是化作砖瓦砌在脚下形成路。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学者摸了摸自己半长的头发,从他无焦点并且正在向某种明媚浅色转变的双眼中,可以看出他开始想这个问题了。
“我让佩图拉博给我起了个新名字,反正随便用用。”莫尔斯说,“现在我不太在乎姓名关乎命运的说法。”
他收到佩图拉博一个复杂的眼神。
“喔,我现在感觉更棒了。”鲁斯真心地扩大他的笑意,快活地张开嘴,“我至少知道全父希望我成为什么,这样我倒是不担心做错。”
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找到扔在旁边地上的日常款轻甲,给自己一件件地套上,很快就裹得和任何一名雪地里长大的芬里斯人一样严实。
马格努斯觉得自己穿那件长袍的速度都不一定比得上鲁斯穿这全套东西快。
最后一件大衣是一张狼皮披风,猎捕巨狼的记号通过巨形狼皮表面未经修饰的箭孔和斩断的皮毛得以显示。与荷鲁斯那张肩头的皮不同,狼王的这一张皮鲜活得像刚从芬里斯狼身上扒下不久,粗糙且野蛮。
鲁斯将咆哮的狼首套在头顶,令巨狼两只银色的前腿长爪分别搭在双肩,后腿就自由地荡在他的背后,与狼尾一块儿地晃动着。狼王穿好衣服走回擂台中间,这张狼皮的四肢与尾巴随着他有力的动作及肌肉起伏而动,仿如狼主的另一重灵魂。
“我是没法让狼崽陪你们训练。”鲁斯单手叉腰,狼皮的爪子贴在他前胸,“这会造成减员——不是看不起你俩的军队,是我这边人很欠管教。”
“全父将一支自带着惩戒部队的军队交给我,靠军纪监察官杀死自己人他们才能勉强遵守军规。我可受不了这个糟糕的纪律水平,我正着手处理。”
“你看起来并不像一个追求军团军纪的基因之父。”佩图拉博说。
“嘿,也不能一点儿不在乎纪律。想想芬里斯。”狼王满不在乎地解释,“想想我们的极端气候。还有芬里斯上的诸多猎手之敌。我们在酷烈的处境里长大,令我们活下来的可不是散漫。”
“我们粗野无礼,蛮横残忍,但是桀骜不驯可成不了全父趁手的刀,不听约束的野狼在暴风天活该被杀。”
他扯出不露牙齿的冷酷笑容。“我会告诉你们的战士什么叫危险。所以演习安排在哪儿?”
“南欧。”莫尔斯说,“可惜没水了,不然我带你们玩玩海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