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个老板很哈人(2 / 3)
几十年前情窦初开,喜欢一个女生,听闻女生喜欢吃米丝,为搏美人一笑,于是专门去拜师学艺;谁知后来老板的一片深情被无情拒绝,心碎的老板化悲愤为力量,潜心研究,最终独创出秘制配方的肉丸米丝。
……
阿松伯和陆时走进一品香,在一张圆木桌旁落座。
“伙计,来两碗肉丸米丝,加肉骨头和高汤,再给弄两小碟辣椒和酸菜。”阿松伯嚷嚷道。
“好嘞,稍等。”店里的伙计热情地招呼着,扭头对后厨大声吆喝道,“两碗肉丸米丝,加骨头汤。”
老板从收银台后面微微抬起头,面无表情地朝他们这边扫视过来,目光在陆时的身上不着痕迹地多停留了一秒。
陆时给阿松伯递了一双筷子。
“您一大早就吃这么油腻,不怕胆固醇高吗?”
“不怕不怕。”阿松伯朝收银台方向扬了扬下巴,“人家老板天天吃,身体多壮实。”
“人家老板也就四十来岁,您的年龄差不多是人家的两倍。”陆时无情吐槽道。
“……”阿松伯啧了一声,很是不满地小声嘀咕道,“嘁,他也就是看起来比我年轻。”
“来了您嘞,”伙计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两碗肉丸米丝,加肉骨头和高汤,还有送的辣椒圈和酸菜。”
“谢谢。”
陆时一边道谢,一边接过一碗米丝,摆在阿松伯面前。
“嗯,不错不错。”阿松伯索着面条,嘴里含混不清地说,“阿嘎的手艺保持得不错!”
“阿嘎?”陆时抬起眼皮,看了一眼收银台那边,“老板的名字么?怎么没听说过?”
“阿嘎是他的小名。”阿松伯解释道,“他的名字叫金雕。”
“金雕?”陆时笑道,“好霸气的名字。”
吃完肉丸米丝,阿松伯一抹嘴,叼了根牙签,踱步到收银台前,朝老板抖了抖眉。
“呵呵,先赊着啊,记账。”
陆时的心里咯噔一下,又、又赊账?
拜托,阿松伯,我记得您好像跟老板已经赊了几十次了,可我一次也没见您还钱清账……
呃,就老板这种形象的,您都居然敢吃霸王餐,谁给您的勇气?
阿松伯扭头对陆时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嘛,以后我不在家的时候,你尽管来这儿吃,哈哈,记我账上。”